粤卫〔2007〕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红十字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献血办、采供血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涌现出一批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个人、单位和先进城市。 为表彰无偿献血者以及无偿献血工作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省卫生厅、红十字会《广东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省卫生厅、红十字会决定对在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安国英等9248名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何静等544个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奖的集体和个人,深圳市等7个获得无偿献血先进市奖的市,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我们号召全省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他们学习,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断开创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新局面,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广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者名单 2.无偿献血促进奖获奖名单 3.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获奖名单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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